朝歌猛然瞪大了眼睛,扯着流血的嗓子喊道:“小暮!”
一块石头滚落,砸在了暮歌的腿上,上面是堆着残垣断木。
“阿朝,别回头了,你和将军快走!”
暮歌用尽了全身的力气,也没能把腿从石块下面拔出来,又随着松动的沙石往下落去。
他伸着血迹斑斑的手想往上爬,再看一眼朝歌的样子,却是没了力气,手也慢慢松开了。
这下面,全都被挖空了,塌下去,就铁定没命了。
头顶上的光逐渐消失,只留下一片黑暗。
以后,有将军保护朝歌,他再也不用担心了。
丧失意识之前的最后一刻,暮歌还在想,可惜了,没能和阿朝一起去长安。
总听阿朝说,长安很美,是整个祁国最美的地方,那里彻夜灯火长明。
要是有下辈子,他也想去长安看看。
他讨厌欢云楼,却喜欢欢云楼给他的名字。
朝歌,暮歌。
如果朝歌是光,他便愿意做朝歌脚下的影子。
朝朝暮暮,长长久久。
“将军,你快救救他……”
朝歌还没说完,就被人从后颈劈晕了,失去了意识。
晕过去之前,朝歌还在想,暮歌今年才十三岁,他还没找到自己失散的家人……
就算是自己死了,也不能让暮歌去送死。
他已经被家人抛弃了,可暮歌是和家人走散的,总有一天还会再碰到的。
顾知礼在这里完全塌陷的最后一刻,抱着朝歌逃了出来。
他不是不愿意救人,是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力气了。
回头,便是三个人一起死。
再次醒来的时候,朝歌躺在宽敞的马车上。
这马车极为奢侈豪华,装饰雕刻都极为考究,里面放置着一张软榻,中间还摆着桌案,上头是一些时令水果。
“醒了?”
顾知礼坐在旁边,一只手吊着,用左手喝着茶。
他换上了寻常公子哥的打扮,却改不了军中的习惯,端坐在那里。
马车走得很慢很慢,而且轮子都用西洋进贡的软胶包了起来,颠簸得不是很厉害,茶壶里的水只是轻轻晃着。
“这是哪里?”
朝歌一张口,就觉得嗓子里疼得厉害,像撕裂了一样。
说话的声音也十分沙哑粗粝,艰涩难听。
“你不是想去长安么?”
顾知礼倒了一杯茶水递过去,这还是他头一次主动伺候别人。
这小东西足足睡了好几天,要不是徐太医说他没事,他都要怀疑这是晕死过去了。
听到回答,朝歌挣扎着爬起来,掀开帘子朝外面看去——
长长的马车队伍,两边都是穿着盔甲的士兵,后面押送着一个装着犯人的笼子。
笼子有一人多高,里面的华殷狼狈极了,那身一尘不染的红衣也破破烂烂,手上和脚上都带着沉重的锁链。
“小暮呢,小暮他在哪里?”
朝歌扯着嘶哑的嗓子焦急地问道,都快哭出来了。
他不能一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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